下水道排水口是指城市排水系统中用于收集、输送地表或建筑物内部雨水、污水的开口结构,多位于道路边缘、建筑物周边或绿地低洼处,是蚊虫孳生和入侵室内的重要通道;窨井(又称检查井、沙井、电缆井、集水井等),是地下排水管网中用于连接、转向、检查、清淤的竖向构筑物,设有井盖,内部常存在积水、淤泥及有机物,涵盖给排污、排水、电力通信、市政管线、地下车库集水井等多种类型,井内阴暗、潮湿、静水环境极易成为蚊虫孳生、栖息、越冬的关键场所,是蚊媒传染病防控的重点薄弱环节。科学、系统地开展下水道排水口及窨井防蚊灭蚊工作,是从源头控制蚊虫密度、切断病媒传播链条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,对防控登革热、基孔肯雅热、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,保障公共卫生安全,提升健康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下水道排水口及窨井防蚊灭蚊常见问题
(一)防蚊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:
1.排水口无防蚊设施:未安装防蚊网、防蚊闸,蚊虫可自由出入。
2.排水口防蚊闸安装和使用缺陷:规格与下水道口不吻合,周边缝隙过大;防蚊闸大量破损开裂(常见于塑料、树脂材质);单向活动闸板因接触面粗糙、锈蚀卡顿失效(常见于铸铁材质);闸口卡口被垃圾堵塞,闸板无法闭合,形同虚设。
3.防蚊网/格栅设置不合理:不锈钢纱网边缘漏洞明显;选用软质网、塑料网易破损变形;网孔孔径过大,无法有效阻隔蚊虫;在落叶、垃圾易淤积路段安装防蚊网,暴雨时易堵塞影响排水,形成新的蚊媒孳生地。
4.窨井盖密封不严:井盖破损、缺失,井盖与井口间隙过大,井盖预留孔眼敞开未封堵,成蚊可自由进出井内。
(二)日常管理疏漏:
1.井内及排水口淤泥、落叶、生活垃圾长期堆积,排水不畅形成长期静水,成为蚊虫核心孳生地。
2.防蚊闸、防蚊网日常缺乏定期检查、维护、清洁,且安装后无开展消杀,防蚊设施开裂或破损,易形成隐匿的蚊虫孳生地。3.灭蚊幼虫药物投放不规范:剂量不足、频次不够、点位遗漏,导致消杀效果差、易产生抗药性;滥用毒性大的药物造成环境污染。
4.巡查、清掏、消杀责任不明确,部门及单位间协同机制不健全;未建立定期清理、定期消杀制度;无巡查、消杀、维修台账,未形成闭环管理,孳生隐患长期存在。
二、下水道排水口及窨井防蚊灭蚊措施
(一)环境治理:
1.定期清淤疏通。及时清除井内、排水口的淤泥、垃圾、杂物,确保排水通畅,无死水积存;在每年汛期到来前对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疏通清淤,日常至少每个月清理 1 次。暴雨过后48 小时内完成排查与清掏。
2.周边环境整治。保持排水口、窨井周边地面整洁,无垃圾堆放、无杂草丛生,减少成蚊栖息藏匿环境。同步清理井盖凹槽、地砖缝隙、绿化带容器性垃圾等小型积水。
3.定期维护检查。每周至少 1 次对防蚊闸、防蚊网表面及卡口堆积的落叶、淤泥、垃圾进行清扫,确保单向阀闭合严密、防蚊网无堵塞。

(二)物理防制:
1.排水口规范安装防蚊闸。封闭管理居民小区、楼盘、机关单位、学校、医院、工厂、园区、建筑工地、市场等区域排水口,应统一安装单向重力式防蚊闸,优先选用 304 不锈钢材质(不宜选用塑料、树脂等易变形、破损材质),可根据排水口尺寸定制裁剪,做到贴合无缝隙。经常性检查已安装的防蚊闸是否破损,及时更新。
2.合理加装防蚊纱网。对非市政道路两侧、不具备防蚊闸安装条件、周边无落叶堆积、雨季无垃圾冲刷淤积的排水口(如地下车库集水井、空旷区域排水口等),可加装防蚊纱网。纱网要求:孔径≤1.0mm(≥20 目),采用硬质 304 不锈钢材质(不宜选用塑料网),采用可拆卸、可开启式安装,便于清疏,严禁永久性焊死,安装时应确保周边无缝隙。
3.封堵窨井缝隙与孔眼。井盖与井口较大缝隙采用水泥修补;窨井井盖孔眼尤其污水井首选使用活动胶塞封堵(橡胶材质,市面有各种规格);其次采用防水胶布封堵,慎用发泡胶(易老化脱落);破损、缺失井盖及时更换,确保密闭性。严禁对化粪池关联井等存在有毒、易燃气体积聚风险的窨井进行完全密闭封堵,防止引发安全事故。
(三)消杀防制:
1.幼虫控制(核心措施)。对排水口及各类存在积水窨井无安装防蚊设施,或检查发现防蚊设施破损、开裂、孔眼无堵塞的需投放灭蚊幼药剂。
频次:常态下每月至少1 次投放长效灭幼虫药剂;蚊媒活跃期、雨季、应急状态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行药物补投。
药剂选择原则:①优先选择长效、环境友好的各种生物制剂、生长调节剂以及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化学神经毒剂;②药物使用量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,并定期科学轮换用药,避免长期使用单一药物造成耐药;③蚊媒高峰/疫情期选用长效+速杀复配药剂,确保持续灭杀各龄期蚊幼虫及蛹、抑制蚊卵孵化;④严禁在直接连通河道、景观水体、鱼塘的水体使用高毒有机磷类(如毒死蜱)、拟除虫菊酯类、氨基甲酸酯以及其它高毒化学杀虫剂;⑤严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用于常态下蚊幼虫灭杀(水中持续时间短,且加速蚊虫抗药性产生)。
对无积水的干燥电缆井、通信井、燃气井等,可不投放灭幼药剂,但仍需做好缝隙封堵与成蚊防控。
2.成蚊消杀。每年的 3 月至 11 月,每月 1-2 次对井内及连接的地下管道进行烟雾消杀,可根据监测结果或疫点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消杀频次;12 月至次年 2 月期间,开展 1-2 次烟雾消杀。若蚊虫密度较高时,还可对周边外环境采用空间喷雾处理杀灭成蚊。
3.周边环境治理。根据监测结果,及时查找、清理蚊虫孳生地,有针对性的对排水口及窨井周边绿化带采用滞留喷洒处理,降低蚊虫在周边区域的聚集密度与活动频次。
三、综合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
(一)压实主体责任:根据“属地统筹、行业监管、产权负责、物业落实”的原则,厘清市政部门、物业服务企业、产权单位、社区及属地管理职责,建立协同联动机制,实行分区包干、责任到人、全覆盖管理。对无明确产权单位、责任主体不明的废弃窨井、排水口,由属地镇/街道(社区)牵头兜底处置,杜绝失管漏管。
(二)建立台账与底数清单:各级各部门督促管理主体对小区、楼盘、机关单位、医院、学校、工厂、建筑工地、园区、市场等管辖区域内所有下水道排水口、窨井逐一排查登记、建立台账,明确点位、数量、类型、责任单位,消除管理盲区。做好投药、消杀、补投等台帐记录,明确开展时间、药剂名称、使用浓度、频次、责任人等信息,便于溯源、督查与考核。
(三)规范巡查频次与闭环管理:3 月-11 月,每月至少巡查 2 次,每次间隔 2 周,蚊媒高峰或疫情期加大巡查频次;12月-次年 2 月,每月至少巡查 1 次。建立巡查、消杀、维护、整改台账,详细记录蚊虫孳生、是否投放药物、防蚊闸/防蚊网/胶塞等设施是否破损、缺失等信息,确保问题发现有记录、处置有依据、复查有回应、销号有标准,形成“发现—处置—复查—销号”闭环管理。

资料来源:佛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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